山东政法学院审计学
山东政法学院审计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和审计学基础知识,掌握现代审计理论、方法和手段,系统应用审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外语和计算机工具
培训要求:本专业学生应具备以下知识、能力和素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修养。
2.掌握管理和经济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文献检索和数据查询的基本方法。
3.系统掌握会计和审计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现代政府和企业的审计策略和方法,熟悉与审计有关的政策法规,了解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趋势。
4.掌握和使用外语、数学和计算机工具,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审计。
5.具有很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获取信息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审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6.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了解审计准则的变化,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审计人才。
7.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应变能力强,意志力强,人格健全,个性健康。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大中型企业和跨国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可在政府审计机关和司法机关从事审计检查和鉴定,可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从事审计服务和咨询。
主要课程:管理、政治、微观、宏观、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统计、财务、经济法、审计基础、内部控制、政府审计、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
学制和学位:基本学制4年,可提前1年或延期4年毕业;管理学士学位。
毕业要求:最低学分155.5分,其中必修课120.5分(通识必修课35.5分,专业必修课57分,实践必修课28分);选修课32分(通识选修课12分,专业选修课10分,实践训练选修课10分);素质拓展3分。
山东政法学院审计学
学校是一所具有文化底蕴的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水平高。所学知识都很实用,有实训课和理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