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人力资源管理
山东政法学院人力资源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扎实的人才管理、管理学、劳动法学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交流、组织协调、人才管理能力等,在政府机构、企业机构、社会团体、咨询服务机构等机构从事人才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培训要求: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劳动保护和维护员工权益的知识;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和劳动法经济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具备较高的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交流能力;具备运用管理理论和现代管理分析方法的能力,运用管理、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的能力;具备实践人力资源管理的各种功能(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分析、招聘和配置、培训和开发、绩效考核、薪酬设计、员工关系管理)良好的身体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团结合作精神。
主要课程: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社会保障概论、人才评价理论与方法、组织行为学、管理原理、劳动经济学、社会心理学、薪酬管理、工作分析理论与实践、公关等。
学制和学位:基本学制4年,可提前1年或延期4年毕业;管理学士学位。
毕业要求:允许最低学分156分,其中必修课113分(通识必修课35分,专业必修课61分,实践必修课17分);选修课40分(通识选修课6分,专业选修课20分,实践选修课14分);拓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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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住宿条件很好。宿舍有独立的阳台、卫生间和空调风扇。宿舍是六个人的宿舍,学校食堂饭便宜好吃,老师也很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