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司法部同意、山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专科层次的警察类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82年12月省政府批准建立的山东省司法学校(1986年更名为山东省法律学校)。学院实行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共管、以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立足政法,面向社会”培养高等法律职业人才和司法警官人才。学院办学20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为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部门、西藏自治区法院系统及社会输送 ...(详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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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学院有专任教师146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5人,教授、副教授37人,有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75人,学学校有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团队2个,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学校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人数的66.6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2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1.54%...(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