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局招生政策依据志愿录取。教育局划定录取分数线,按中考分从高分往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区**高中的学生。根据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初中毕业生志愿库,对招生范围内考生按综合素质评价、中考分数统一网上录取。具体录取条件为:
1、计划生
①、综合素质评价C等及以上;
②、中考分数值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③、中考成绩值相同者,按下列逐级优先次序录满为止:
A、烈士子女及烈士的兄弟姐妹。
B、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三等奖以上者。
C、综合素质评价3A以上者。
D、数、外、物三科总分成绩排序
E、有体育、美术特长者。
2、体艺特长生
①术科成绩合格,达到**高中统一划线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作为普通生录取,未达到**高中统一划线录取分数线的体育考生,降低20分投档,艺术生降低10分投档,均视其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特长生同批次按志愿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不满的,余下招生计划放到普通类录取。
③降分录取考生一经录取,考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然后入学。考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参加所报读专业的相关训练和比赛,高考时必须以体、艺生类别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