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保险学
黑龙江东方学院保险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理论教育-实验培训-实践实习的培养模式安排教育,重视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全面发展,综合运用各种保险知识,具有一定的金融保险理论素养、强大的专业应用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相关操作技能,适应保险业所需的高操作技能专家。
|就业方向|学生可以去中外商业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的营销和管理;社会保障机构、央行、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宏观保险管理;外贸公司、教学科研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监管、政策研究、保险管理、风险顾问等相关管理和研究;中介、银行、证券投资机构、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咨询服务部门从事专题调查、研究咨询、保险服务、风险控制等咨询管理。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西方经济、货币金融、国际金融、风险管理、会计、统计、证券基础知识、保险、管理、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金融法、保险公司管理、财务规划、投资、保险中介、保险实践、社会保险、财务管理、个人财务管理、保险营销等。
|授予学位|根据国家学位条例,取得毕业资格,符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黑龙江东方学院保险学
教师教学认真负责,对学生的管理也比较严格,比当地其他三所大学要好。学校还有外教,认真学习可以学到很多知识。